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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,财产和孩子分配有哪些注意事项?

时间:2024-12-29|栏目:龙泉律师|
离婚财产和孩子的分配方式如下:1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,一般是双方平等分割,如果一方有过错,根据对方的要求,可适当少分财产。2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,两周岁以内的,一般由女方抚养,两岁到八岁之间的,要看双方住房、收入、和孩子的亲密程度等综合确定;八岁以上的,双方协商不成,应当咨询孩子意见来决定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,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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